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检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初步产出及效益情况等。重点检查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检查方式
接受项目检查的项目承担单位(附件1)要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完成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叁份于6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班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受检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在实地检查阶段准备项目经费财务材料备查,并准备好项目进展情况介绍(30分钟左右)。所有受检项目在检查合格后按项目进度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市科技局计划科 张玲 8115546
市财政局企业科 龚伟 8102655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2017年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docx
附件: 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