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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决定

信息来源:十堰市三城联创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09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开展“三城联创”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国家爱卫会、国家环保部分别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城市无形资产和城市形象品牌,是城市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三城联创”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体系综合了国内外有关现代化建设、城市发展、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主要指标,借鉴融汇了国际竞争力指标体系、人居与城市发展指标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总结了城市文明的发展成果,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精神。开展“三城联创”活动是统筹十堰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十堰经济和社会、城市和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能够促进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增强十堰发展的平衡性与系统性,全面推进十堰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开展“三城联创”活动是实现十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等重大决策,都为十堰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十堰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机遇十分难得,机遇稍纵即逝,抓住机遇,把十堰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是我们既定的奋斗目标。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将有利于提升十堰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综合实力,积累无形资产,发挥品牌效应,促进十堰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同时,在“三城联创”过程中,也将会优化各级组织的职责功能,提高各个部门的执行能力,提升有关单位的服务水平,优化环境,加快发展。“三城联创”的目标和过程还将极大地振奋全市人民的精神,提高各级党政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共同奋斗。


    开展“三城联创”活动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现实要求。人居环境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三城联创”的落脚点在于提高城市的品格,提升城市的功能,改善城市居民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三城联创”以通用的指标体系为标准,城市的规划将更加科学,城市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城市的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市的建设速度将不断加快,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将不断改善。在“三城联创”中,城市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社会风气将得到全面优化,社会治安水平、市民道德水准、各行各业的服务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三城联创”的过程,就是一个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积极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就会不断改善我市的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中得到实惠。


    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三城联创”活动是促进十堰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发展、提高十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得力抓手,也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有效途径。我市是全省最早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的城市,曾经获得了“省级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等光荣称号。但是成绩属于过去,在当前省内外各个城市争先恐后求发展、抓创建的新形势下,十堰不进则退、慢进也退。因此,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三城联创”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经验,坚定创建信心,积极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努力把十堰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穿到“三城联创”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坚持“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创建方针,把“围绕大局,营造环境,塑造形象,办好实事”作为创建的根本目的,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努力把十堰城市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开展“三城联创”活动要根据国家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测评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2008年创建湖北省文明城市,同时启动争创2008-2010年度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1年进入推荐申报程序,确保成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争取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08年开始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2009年进入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程序并接受技术评估,2010年争取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008年开始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2009年进入国家环保模范城申报程序,并通过省环保局的预验收,2010年争取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三、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


    “三城联创”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三城联创”的指标体系既包含城市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又包含城市的系统管理;既涉及城市的自然环境优化,又要着力市民素质的提高。“三城联创”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端正指导思想,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把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当作促进自身工作上台阶的机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创建工作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是:


    (一)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构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立足十堰的比较优势和现实基础,推动生产要素向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经济实力,人均GDP和GDP增长率达到或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第三产业贡献率等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加快城市主干道建设,高标准建设城市新区。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加快东部新区和城市主干道建设,配套完善排水、路灯、护栏、公交站廊、垃圾箱、公厕等配套设施,开发拓展城市空间,形成城市新亮点。


    3、加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方便市民日常生活,满足市民就近购买农副产品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农贸市场,改造和新建一批农贸市场。对已建农贸市场转换用途的,恢复其原有功能。规范农贸市场管理,严格功能区划分,完善内部设施,保持环境清洁。


    4、治理城区河道。对流经市区的犟河、泗河、神定河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铺设排污管网,实行雨污分离,清除河道垃圾淤泥,河岸护坡实行绿化美化。


    5、改善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基础设施。硬化背街小巷泥巴路,改造下水道和供排水系统,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路灯照明设施。


    6、加强公园和游园景点建设。升级改造百二河景观区,实施公园二期工程建设,新建一至二个综合性公园,新建一批街头小游园,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更多场所。


    7、加强医疗卫生建设,搞好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各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具严格消毒;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食品卫生符合相关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8、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人口生育质量。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重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9、积极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积极落实各项增资政策,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随经济发展逐年提高。


    (二)加强环境保护,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建设绿色城市。加快实施大环境绿化和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城市立体绿化,提升道路绿化水平,扩大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城市道路及施工环境监管,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处理工程,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


    3、建立良好的市容市貌卫生环境。开展“市民满意路”和“市民满意街道”创建活动,实现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盖,无乱贴乱画,无沿街店铺出店经营,卫生状况符合要求,“门前三包”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健全。


    (三)加强政务建设,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干部教育,搞好理论武装。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依纪严肃查办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3、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各级行政机关、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履行职责。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区行政审批中心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热线电话畅通,热诚服务群众。


    4、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十堰建设,办好政府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的信息服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拓宽社会公众诉求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做到有安排、有考核。


    2、大力推进“平安十堰”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在全市居民小区按统一规划建设技术防范设施,社区警务室和安保队坚持经常活动。坚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持开展除黑打恶和禁毒专项斗争,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3、关注弱势群体,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敬老养老活动,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体系,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做好信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有效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形成社区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


    (五)强化诚信建设,构建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坚持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以“企业信用工程”建设为核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以“社区信用工程”创建为核心,依托社区平台,整合社保、银行、社区和工商等部门信用资源,建立个人诚信系统,推动金融生态改善。持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商业诚信建设。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做到无集中性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事件。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坚决惩处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3、规范“窗口”行业服务,提高行风满意度。公安、国税、地税、工商、供气、供水、供电、公交、铁路、环卫、园林、物业、邮政、电信、银行、卫生、旅游、商业等“窗口”行业要以诚信守法和文明执法为基础,完善服务规范,做到服务环境良好、服务设施完备、服务文明规范、投诉处理机制健全。


    (六)弘扬城市精神,构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提炼并弘扬十堰城市精神,结合重大节庆活动,抓好经常性的民族精神教育和爱国爱市教育。抓好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教育和国防、国家安全教育。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编印《十堰市文明礼仪读本》等市民教育教材,加强《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着力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市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人心。


    3、倡导学习型组织制度,积极开展市民终身教育。80%以上的街道或社区建有市民学校,有效开展活动。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教育形成制度。建立全市性志愿者组织,开展正常活动。


    4、开展“文明过路”专项活动,构建文明交通环境。规范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形成完善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开展新闻舆论宣传,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5、组织各类实践活动,培养市民文明行为。广泛动员组织全市各行各业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和“文明乘车”、“文明出行”、“文明待人”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在公共场所礼仪、交通安全秩序、公共设施维护、人际互爱互助、社会救助保障、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群众文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七)开展基层创建活动,构建人人参与的社会环境。


    1、加强文明(卫生)城区、文明(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夯实工作基础。落实文明(卫生)城区、社区创建工作目标和计划,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和文明卫生社区创建,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社区全面达标。


    2、围绕文明村镇建设,把各项创建工作向农村延伸。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引导广大农民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创业意识、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创业致富技能。坚持开展科技文体卫生“三下乡”活动,建立城乡共建机制。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十星级”文明农户等系列创建活动。把文明新村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围绕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扩大文明行业创建的覆盖面。


    4、深入开展社会发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人口密集地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在居民区、机关办公楼等公共场所设置“三城联创”宣传栏和文明卫生提示标志。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加大舆论监督。


   
四、切实加强对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城联创”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十堰城市形象,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成立十堰市“三城联创”总指挥部,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和任务完成的考核奖惩。“三城联创”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同时,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五个工作组,分工负责有关专项工作,以保证“三城联创”工作的协调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任务,相应明确专人专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按照“全市动员、全员参与、区为主体、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将任务层层分解,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凡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党政“一把手”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三城联创”指挥部要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将“三城联创”工作切实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得力的创建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


    3、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以“三城联创”为己任,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履行职责,主动搞好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建立起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创建工作机制。


    4、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科学调度资金,在确保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三城联创”必要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公益宣传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妥善解决“三城联创”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5、检查考核。建立“三城联创”工作考评机制,健全考评办法,把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通过对责任单位半年述职、年度考核、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等形式,建立检查督办、限期整改、公开通报、诫勉警示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科学周密的问责和追究办法。


    6、强化宣传。坚持抓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和单位宣传阵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推广典型,表扬先进。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定期进行市民调查,征集各界意见,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动员,把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社区和居民,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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