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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夜间亮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十堰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06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城区夜间亮化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城区夜间亮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日     


十堰城区夜间亮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十堰城区亮化水平,美化城市夜间景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烘托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第八届国际旅游节(以下简称“两节”)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举办“两节”为契机,结合“三城联创”,着力打造魅力十堰。按照统一组织、科学规划、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做好城区亮化建设工作,不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展现城市夜间活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二、实施范围


    (一)沿主干道两侧重点建(构)筑物。


    东风大道、北京路、江苏路、人民路、天津路、江苏路、柳林路、朝阳路、东岳路、公园路、体育路、车城南路、车站路、汉江路、邮电街等主干道两侧的重点建(构)筑物进行亮化建设。


    (二)公园、广场、游园、桥梁、百二河河道两侧及河道上的桥梁等重点部位。


    重点对人民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源园公园、人民公园等广场游园进行亮化维护和改造。

    对北京路立交桥、东岳路立交桥、三堰人行天桥、十堰人行天桥、武当路人行天桥、人民商场人行天桥、夏家店人行天桥、高速公路出口等重点部位进行亮化建设。


    (三)繁华商业区。


    对五堰、六堰、张湾、东岳路、三堰等繁华商业区进行亮化建设和改造。


   
三、建设标准和要求


    (一)沿主干道两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写字楼顶部设置泛光灯,楼体设置泛光灯和轮廓灯;临街民宅建筑顶层设置泛光灯。


    (二)沿主干道两侧主要场馆门前绿地设置景观灯、草坪灯,重点地段的行道树设置泛光灯。

    
    (三)沿主干道两侧的商店、宾馆、酒店、歌舞厅等建筑设置泛光灯、轮廓灯,高层建筑物设置轮廓灯、射灯等亮化设施。


    (四)沿主干道两侧各类商业门面牌匾,采用动态霓虹灯亮化,造型要反映经营特色和建筑特点。


    (五)对北京路立交桥、东岳路立交桥及城区主干道人行天桥等重要桥梁,通过组合设置轮廓灯、泛光灯、霓虹灯等各种光源,桥下花坛实施亮化建设,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夜间景观。


    (六)沿主干道两侧新建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在报送建筑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建筑物的亮化设施设计方案。亮化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四、责任分工


    (一)“两节”市容环境处:负责全市夜景设施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市建委、规划局、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公共建(构)筑物和公共部位的亮化工程建设(包括:东岳路立交桥、北京路立交桥、三堰人行天桥、武当路人行天桥、铁三处人行天桥、武当小学人行天桥、夏家店人行天桥、体育中心、高速公路出口等)。


    (三)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桥梁、百二河河道两侧及河道上桥梁等重点部位的亮化建设,并对城区路灯进行维护、改造,亮化率达98%以上。


    (四)市房管局、建管处:市房管局负责督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建、新建项目的亮化建设,对执行不力的,由房管局、建管处负责督办落实到位。


    (五)市城管支队:负责督办各类商业门面牌匾亮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六)城区车站:由各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亮化建设(包括:十堰火车站、汽车客运南站、三堰客运站、六堰客运站等单位)。


    (七)主干道两侧加油站:由中石油、中石化、天海石油等企业负责亮化建设。


    (八)两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辖区内主干道两侧的产权单位做好亮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负责张湾青年广场的亮化工程,同时负责督办所属单位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建(构)筑物的亮化建设。


    (十)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建(构)筑物的亮化工程(新建、改造、维护),责任单位详见附表。


   
五、工作内容


    (一)已经完成了亮化建设的单位,要对所安装的灯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护线路、更换不亮灯具;尚未完成亮化工程的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完成亮化建设工程;尚未启动亮化工程的单位,要按要求抓紧设计施工,确保在9月底前完工。


    (二)要求城区所有实施亮化建设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定时开启。


    开启时间:日常时间,冬季为19:00-22:00时;夏季为20:00-23:00时;节日期间适当延时。


   
六、优惠政策


    (一)凡实施亮化建设工程的单位,一律减免规划、建管费用。


    (二)对启动亮化建设工程的单位,安装专用电表,收费标准按照城市路灯价格标准执行。


    在实施亮化建设工程期间,遇到需要破道、占道等问题时,由"两节"市容环境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建委作为城市亮化建设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以茅箭、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组织街办、社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亮化建设。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制定好各自的亮化设计、建设方案,保证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承担的亮化建设任务。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本单位的亮化建设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协作配合,共同抓好我市的亮化建设工作。亮化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档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


    (三)加强管理。各亮化设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城市亮化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对亮化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要保证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明确专人定时开启,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四)强化监督。市建委要配合"两节"筹委会办公室,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舆论引导,对亮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及时予以宣传。


    附:


   
城区主干道两侧亮化单位


   
一、茅箭区


    东风大道:茅箭医院、五一厂家属区、三环附件厂、博才学校、湖北电力公司成罗变电站、恒大工贸有限公司、十堰中加美、鄂西北工业工程机械交易中心、普林工业园、广本4S店、北京现代4S店、万向通达工业园、正和车身有限公司、达峰软轴厂、湖北诺克、车桥宾馆、泰豪酒店。


    北京路:体育中心、郧阳中学教学楼和家属楼、统计局、海关、游泳馆、美术馆、博物馆、政府接待中心、柳林春晓、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土地局、京华园、东方明珠、香格里拉、武汉青莲酒家、蓝之盾公司、武警支队、卫生监督局、茅箭区武装部、北京小镇。


    人民路:茅箭宾馆、十堰大市场门面房、游园管理处、消防培训中心、君悦大酒店、十堰供电局、盐业公司、友好医院、十堰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云鹤大酒店、中国石油、金桂庭院、中国移动、计生服务站、寿康永乐购物广场、太和医院、郧阳医学院、农机局、东风公司销售处、农业银行、绿苑宾馆、商务局、十堰市计算机学校、昌民公司、东方大厦、茅箭区二堰小学、金光灿烂、天檀精品家私城、安邦公司、东风商用车销售总部、都邦保险、长寿宾馆、华中大酒店、三堰汽车客运站、京华超市三堰店、三堰大市场、澳门街门面房、路灯管理处、六福楼大酒店、工商局三堰工商所、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二汽电力处、十堰城区供电公司、环卫处、中国银行、实验中学、人商家电、军分区门口、大本营、检察院、燕林小区门面楼、天上人间、金碧辉煌、景旭华电料灯饰城、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三强大酒店、农发行、国美电器、鼎泽峰大厦、大都会和大都会商务宾馆、十堰公路局门面房、医药公司门面房、交通局、地税局、五堰建行、燕良大酒店、美乐大酒店、天麟盛华广场、宏康医药店、阳光地产、工行五堰支行、荣华大厦、五商新世纪、审计大厦、电信局五堰营业厅、中国移动五堰营业厅、新凯悦大酒店、堰丰宾馆、车城明珠、寿康永乐1+1超市、气象局、太和饭庄、建委、规划局、港晖大楼、二轻局、人民商场、商贸大厦、工人文化宫、银都写字楼。


    朝阳路:科器大厦、文贸乐园、国税局、荣昌信用社营业部、民政局、武当国际园、物价局、人民医院、龙安酒店、公安局、社保局、黄龙电厂、龙信上城、丽景豪庭、超龙公司、城区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林业局、市政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太平洋保险、自来水公司、永兴房地产公司、十堰职业技术学校西区、金龙华置业房地产公司、东风公司一号门、车箱厂。


    车站路:巨能宾馆、哈曼商务宾馆、十堰汽车客运南站、虹桥建材、公交二公司、鄂西北小商品批发市场、钱通商务酒店、盛和小商品批发市场、自然房地产公司、阳光房地产公司、一江饭店、邮政局、车世界、荣华宾馆、众盈国际。


    武当大道:辰鸿建材、环卫处汽车队、铁路桥、武当路派出所、铁三处办公区和家属区、中铁三公司医院、铁兵花园、缸套厂、龙腾花园、武当小学、万轮汽车有限公司、洪福雅苑小区、茅箭医院、国家电网公司、鑫银花园、汽车饰件系统公司、四七厂家属楼、农行茅箭支行、工行茅箭支行、人商顾家岗超市、春安花园小区、碧水宾馆、建行茅箭支行、地税局茅箭分局、茅箭区政府、三环专用汽车、兴园大酒店。


    天津路:简朴寨饭店、华阳集团、道路两侧已亮化的农家乐酒店做好亮化维护。


    江苏路:阳光花园、明想双子座、学林雅苑、花园大酒店、宏正大酒店、东正自由港、源头饭店、本味坊酒店。


    柳林路:农业宾馆、东方明珠、建管处、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博爱医院、万松源大酒店、卫生局、聚乐轩、旅游局、口岸办、原市委、原行署、劳动局、宏康医药商场、柳林宾馆、计划生育委员会、移民局、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宾馆、武当广场。


    邮电街:电信局、军分区招待所、供销社、法院。


   
二、张湾区


    体育路:建行、科技局、科协、京华量贩店、体育馆、信用社张湾分社、锦绣华庭。


    公园路:裕华商场、市一建、人防办、金威酒店、人民公园、建行六堰支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风总医院门诊部、东汽十堰管理 部、东风就业大厦、中商百货、东方大厦、邦辉国际大酒店、工贸家电、工人俱乐部、青年大厦、张湾青年广场。


    东岳路:东岳古台、春华苑、兴丽风情巴黎、金地广场、东岳山庄、世纪花园杰座、九头鸟大酒店、东方娱乐城、华中设计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民银行、龙马酒店。


    车城路:李二鲜鱼村、东风机关幼儿园、名都大酒店、夜色酒吧、黄金海岸、金色大厅、张湾刑警队、张湾法院、十三中学、二汽六中、公安分局、银都汽修厂。


    汉江路:房管局、中国银行、食品公司、公交公司、安装公司、重型车厂、六堰客运站、双龙宾馆、六堰邮政小区、绿化处、汉江路派出所、二汽减震器厂、蔬菜种子公司、土木公司十堰分公司、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寿康永乐、夏家店菜场、风神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夏家店小学、金轮子车桥有限公司、机动大队、东风轮胎厂。


   
三、十堰经济开发区


    丹江路:中医院及家属区、文锦学校、交警一大队、十堰职业工业技术学校、大众维修销售中心、茅箭区再就业培训基地、货运大市场。


    白浪路:十堰万利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配城广场、十堰创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白浪玉勤印刷厂、坤强工贸有限公司、天福人家、白浪西路51号、天外天大酒店、天龙宾馆、工行白浪支行、车城大酒店楼、寿康永乐再就业超市、东风铸造二厂(50厂)、白浪街办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慈安医院、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名楼大酒店、人保财险白浪支公司、公交三公司、国税局白浪分区、信用社白浪分社、汽配城沿街门面房、茅箭区院白浪分部、皇冠国际、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天盾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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