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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辞典:枫桥经验

信息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4-03-05

   
    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改造“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分子)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中央决定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依然是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


    1963年6月19日,浙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精神,派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宣传部长林乎加率领的省委工作队到诸暨县枫桥区,会同诸暨县委在枫桥区7个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


    试点一开始,当地一些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也提出了不少过激要求。针对这一情况,省委工作队发动枫桥群众开展“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大讨论,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眼睛”的一致看法。


    试点的西畴大队有一个原有1400多亩地的大地主,土改后一直拒绝参加劳动,留恋过去不劳而获的地主生活,把现在自己居住的十多平方米房子比喻为仅容纳一个膝盖,还写了一本署名“容膝斋”的反动诗抄。先后斗了他20多次,都没有制服,群众称他为“橡皮碉堡”。这次运动试点中,群众同他进行充分说理,其他四类分子也揭发他在家偷偷写反动诗。这个被称作“橡皮碉堡”的地主分子,终于交待了制造谣言、记变天账、写反动诗等事实。群众高兴地说:“说理斗争真是好,橡皮碉堡攻破了!”他自己也说:“这次评审,对我很有助益,我服了。”


    试点中,7个公社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斗争会上干部、群众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结果没有捕一个人,就把全部四类分子说服了。


    随后,浙江省公安厅将枫桥区社教运动中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经验,报告公安部。


    1963年10月下旬,当时的公安部领导谢富治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同志口头汇报了这一做法。


    毛泽东同志对枫桥“一个不杀,大部不捉”、采取说理斗争的方式教育说服“四类分子”的做法很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遵照毛泽东同志指示,1963年11月,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厅蹲点研究和讨论总结,最终形成以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


    同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起草的向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上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字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和当时的公安部领导汪东兴谈话时说,公安部日常的具体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做一般性的公安工作。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


    至此,枫桥经验宣告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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