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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培育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1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科经局,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科技局,十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科经局,市直相关部门,驻市高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十科联〔2021〕6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了2021年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创建工作。经广泛动员、诚信审查、县市区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路演答辩、研究审定、结果公示等环节,确定13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入选2021年“双创战略团队”培育计划。现将入选团队培育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有关县市区及时将结果通知入选团队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要求落实好各项培养和支持措施。

2. 入选团队在文件发布的10日内签订《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建设合同任务书》(附件2),明确团队目标任务、设立团队责任义务和项目管理办法,作为项目支持、管理、考核和验收的依据。因项目承担单位原因,逾期未填报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 2022年第四季度将对入选团队进行验收考核,入选团队所在单位需将团队科研条件与运行状况、技术研发重大进展、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产权、标志性成果、科研成果产业化、经费使用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查备案。

4. 对通过验收考核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自主创业战略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团队项目支持周期为1年,资金主要用于入选团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5. 入选团队及其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使用经费,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加强团队项目的监督,对资金使用效果实行定期跟踪,对单位出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违反学术道德、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各团队项目承担单位在“双创战略团队”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市 委 人 才 办    陈  涛     0719-8652178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陈瑞瑞     0719-8673016

邮    箱:845993995@qq.com

附件:1. 2021年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培育名单

2. 十堰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建设合同任务书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有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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