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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十堰市科技领军人才候选人实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十堰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科技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十科联〔2021〕7号)要求,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于近期开展实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下旬(到各地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在人才候选人所在单位。

二、考核对象(排名不分先后)

创新类(7个)

1   王成云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2   张勇洪 湖北医药学院

3   龚青山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4   何  俐 十堰市人民医院

5   于  飞 十堰博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   武  伦 国药东风总医院

7   苏  刚 湖北绿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创业类(5个)

1   赵国旗 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

2   张国兴 湖北猛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   陈  卫 十堰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徐  辉 湖北双竹生态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   张宝军 湖北山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考核内容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从业经历及业绩,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和成果应用能力及潜力,对单位(企业)发展的影响力;技术水平及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及成熟度,项目竞争力及预期效益等。医学专业的科技领军人才需提供执业经历及业绩,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和成果应用能力及潜力,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科研水平及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及成熟度,适用于临床的可行性;团队组织能力、管理结构及运行状况等。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创业经历及业绩,创新意识、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及潜力,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含对人才的激励机制等)可行性及成熟度;项目竞争力及效益,商业计划和营销策略可行性等。

3.领军人才候选人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情况、研发条件建设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产业化条件建设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各考核对象要针对考核内容认真准备考核汇报材料,汇编相关印证材料(提供原件)。

五、考核组成员

带队领导:程孝荣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华兵  市委人才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刘  艳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科长

童志华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科长

陈瑞瑞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小宁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    18971908878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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