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十堰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科技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十科联〔2021〕7号)要求,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于近期开展实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下旬(到各地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在人才候选人所在单位。
二、考核对象(排名不分先后)
创新类(7个)
1 王成云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2 张勇洪 湖北医药学院
3 龚青山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4 何 俐 十堰市人民医院
5 于 飞 十堰博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 武 伦 国药东风总医院
7 苏 刚 湖北绿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创业类(5个)
1 赵国旗 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
2 张国兴 湖北猛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 陈 卫 十堰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徐 辉 湖北双竹生态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 张宝军 湖北山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考核内容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从业经历及业绩,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和成果应用能力及潜力,对单位(企业)发展的影响力;技术水平及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及成熟度,项目竞争力及预期效益等。医学专业的科技领军人才需提供执业经历及业绩,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和成果应用能力及潜力,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科研水平及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及成熟度,适用于临床的可行性;团队组织能力、管理结构及运行状况等。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创业经历及业绩,创新意识、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及潜力,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含对人才的激励机制等)可行性及成熟度;项目竞争力及效益,商业计划和营销策略可行性等。
3.领军人才候选人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情况、研发条件建设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产业化条件建设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各考核对象要针对考核内容认真准备考核汇报材料,汇编相关印证材料(提供原件)。
五、考核组成员
带队领导:程孝荣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华兵 市委人才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刘 艳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科长
童志华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科长
陈瑞瑞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小宁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 18971908878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