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深入合作,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在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认定“十堰市碳材料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17家研发机构为2018年度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
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2018年度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名单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2018年度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