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十堰高新区高新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申报企业的材料组织和推荐工作。
1、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用A4规模纸打印并左侧胶装成册,一式叁套。
报送地点:市科技局计财科
联 系 人:张 玲 8115546
附件: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书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1、十堰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