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查新机构对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部颁布的《科技查新规范》,对科技文献资源进行科学、系统地检索,运用对比、综合分析等方法作出客观的结论。
科技查新所查证的新颖性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科技查新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引进等,为科学决策提供事实依据。
科技查新业务的受理范围
1、申请科研立项的项目(申报各级国内项目如:863计划、火炬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产业化项目、新产品开发、产品引进、技术改造等);
2、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的项目;
3、申请科技奖励的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各级奖励);
4、其它项目(如博士论文开题、评审、SCI收录、CA收录、项目开题前的检索等)。
科技查新委托须知
(为更及时有效地完成查新报告,敬请查新委托人协助配合以下工作)
1、请查新委托人据实、完整、准确地向查新机构提供如下查新所需资料:
(1)科研立项查新须提交:立项申请书、主要参考文献等;
(2)成果鉴定查新须提交: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等;
(3)申报奖励查新须提交: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查新站将妥善保管和保密,结题后可归还)。
2、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以确保查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3、查新委托单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确实因需要而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查新点等,则应及时与查新站联系,委托时间也应从修改之日起计算,如有必要将收取相应的修改费用。
4、查新时间:国内查新 10 个工作日;国外查新15个工作日。
5、查新费用:查新咨询工作为有偿服务,查新收费标准为:国内外查新费用(机检费+查新费+邮费等);国内查新(机检费+查新费+邮费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做加急处理时,另收加急费。
6、查新报告提供三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费用另计。
7、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费用;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
科技查新办理流程图
科技查新联系方法
• 联系电话:0719-8653633
• 联系地址:十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局十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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