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48/2021-0027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十科通〔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5日 10:50:57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高新技术企业是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战场,是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的主要来源。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切实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氛围。要组织专班专人采取集体宣讲、个别讲解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扶持。

二、提前谋划布局,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一是要在年度税务汇算完成前,指导企业真实、全面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填报年度纳税报表,特别是研发项目和项发费用等方面;二是对2019年度要重新认定的企业,确保重新认定率不低于90%,原则上除不可抗力外都要进行重新认定,新申报企业数量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长30%;三是在具体操作中,要对企业怎样申报专利、怎样填好税收报表、怎样归集研发费用、怎样建立专帐等具体内容,要点对点、手把手加强辅导,要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优势,邀请专业人员帮助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做到缺什么补什么。

三、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充分体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加强培育建库,夯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基础。完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按照加强服务、重在培育的原则对后备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加大对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管理力度,为申报高企创造条件。各地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的数量、条件上报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五、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对各类企业的动态跟踪与服务。要定期开展高新技术培育的专项调研,及时了解辖区企业基本情况,对专利、研发经费投入、研发项目、企业管理制度、成果转化等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密切相关的内容,做到全面清晰的掌握。

六、填报要求。纸质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计财科,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315日。联系人:曹书锐,联系电话:8115546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企业数量任务和2019年申报任务分解表

2.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企业基本信息表

3.2019年拟申报(含重新认定)企业基本信息表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