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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 为科技项目评审提供纪律保障

信息来源:十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作者:徐慧     发布时间:2023-11-09

“不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取被评审项目单位及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请托行为。”近日,市科技局开展了2023年度首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专家评审工作,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对评审工作开展全程现场监督。

据悉,市级重点实验室按依托单位自愿申报、基层科技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审查筛选、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公示的程序进行认定。此次评审共涉及20个实验室,涵盖生物医药、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农业农村四大领域,对于通过评审且认定满一年绩效考核优秀等级的实验室将给予奖补支持。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科技局机关纪委紧盯评审专家抽选,在评审开始前强调评审纪律要求,与专家现场签订《专家评审承诺书》,并将通讯工具交由纪委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在评审过程中围绕评审指标、评审流程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同时利用录音录像设备对评审全过程音视频同步记录。评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在网上公示评审专家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近年来,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坚持每年将项目评审工作作为年度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全程参与。根据评审工作实际,督促印发了《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完善项目评审工作机制,规范评审工作过程管理,使评审结果更加公正科学。下一步,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将对项目评审后期的实地核查、公示认定、资金奖补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助力我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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